戴琳的铲球动作,无论他怎么“狡辩”,无论“冲球去的”还是“冲人去的”,都应该被直接红牌罚下。所根据的规则如下:IFAB足球规则,111页,规则12.3——驱逐离场的犯规: 球员、后备球员或已被换出球员触犯下列任何一项时,应被红牌驱逐离场: • 手球犯规引致破坏对方一个入球或一明显入球机会(守门员在己方点 球区域内不适用) • 当一名球员的整体移动是向著犯规球员的球门推进,受到侵犯引致一 个入球或明显入球机会被破坏,而该犯规原则上需要被判罚一自由球(除特别情况外) • 严重犯规 • 咬任何人或向任何人仕吐唾沫 • 凶暴行为 • 用冒犯性、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言语及/或动作 • 在同一场比赛中被第二次黄牌警告 • 进入视像操作室(VOR) 严重犯规 :使用危及对方安全或过度力量或用暴行拦截或衝击以触犯严重 犯规罚则制裁。 注:原文为繁体,其中,“拦截”对应英文中的tackle,即是铲球,而“衝击”对应 challenge,即为冲撞。戴琳的铲球,速度快、脚没有贴地、亮鞋底,客观上严重危及对手人身安全,有可能造成重伤,按规则应当直接红牌罚下。
